生育保险,是组成社保的重要部分,一般在职人员都会由公司办理,但以个人名义则无法缴纳,因此很多女生对它并不清楚,尤其是自由职业者、个体户。今天,广州社保代缴公司(卓源人力)为大家讲述一个与生育津贴、产假工资有关的案例,希望你们更深地认识到生育保险。
案例:
李小姐休产假期间,公司认为她已有生育保险津贴(但低于她的平均工资),所以没有支付产假工资。为此爆发纠纷。
解答:
①生育津贴:休假期间由社保机构提供的补贴费用。(需符合生育保险规定)
②产假工资:休假期间由企业单位提供的工资费用。
③案例主要争议点:两者怎么发放?
休假期间,生育津贴高于平均工资的话,公司不用给产假工资。如果低于,公司要补差额。因此罗小姐可以追回一笔资金。
对于未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,或者没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的,职工由权利要求单位或企业支付其产假工资。若未支付,则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条例。
员工若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,则发放生育津贴。一般,先有社保局发放到用人单位的账户上,再由用人单位发放到职工的个人账户上即可。
另外要注意的是,生育保险不得缴纳个税,若领取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产前的标准,那么用人单位也不得扣除,如果低于产前工资,用人单位则要补差差额部分,可以一次性补足。
通过以上描述,相信你们对生育保险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,在实际生活中,它随时会起到很关键的作用,所以我们要尽量按时缴纳,因为一旦断缴生育险,会对我们享受这方面的待遇产生影响。此外,要想正常享受生育险待遇,还要符合一定的缴纳时间,而每个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,以广州为例,是需要连续缴满一年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。